怀崽后我被豪门霸总宠上天[穿书]_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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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这个世界就是如此残忍,不是所有喜欢都能得到回应。 ??对一个人来说视若珍宝的东西,另一个人却能弃之如敝。 ??炎霆想尽自己所能,去保护年纪尚小的林沅心中最后一份纯真。 ??其实林沅明白的,就像小时候他喜欢楼下一只三花流浪猫,每天都省着自己的食物去喂它。 ??但他再喜欢,也不敢抱回家养。害怕妈妈生气,会伤害小猫。 ??后来,小猫不见了,再也没有出现过。 ??可能被别人抱走了,又或许…… ??林沅在炎霆的肩膀上蹭了蹭,沉默不语,没有再继续问下去。 ??有些事,哪怕追根究底,也不会得到标准答案。 ??晚上,炎霆在书房里处理事务到很晚,才回到卧室。 ??房间里灯光暗淡,静悄悄的。 ??他以为林沅已经睡着了,轻手轻脚地上床,刚躺好,怀里滚进温热的一团。 ??林沅蜷在他的臂弯里,蹭着他的脖颈呢喃,“我好喜欢你,虽然不知道这份喜欢能够持续多久,但我会努力的。” ??努力每天都多喜欢你一点,一直到两鬓斑白,还能和你牵着手在院子里散步。 ??“我才十八岁,比你足足小了十岁。”林沅喃喃低语,“你十八岁到三十岁的人生里没有我,我很遗憾。但不怕,我十八到三十的人生里,会每一天都有你。我们没有错过,真好。” ??林沅刚睡醒,音调软糯,黏黏糊糊,像温泉里咕咚咕咚冒起的泡泡,一颗一颗击碎在炎霆的心脏上。 ??满身夜晚的寒凉,被林沅温暖的体温捂热,炎霆心软的一塌糊涂,三十岁的男人在夜色里红了眼眶。 ??“沅沅。” ??“嗯?” ??“我也好喜欢你。” ??“我知道啊。” ??林沅毛茸茸的脑袋在炎霆怀里蹭蹭,突然翻身坐起来,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他,嘴角笑嘻嘻,“但喜欢还不够哦。” ??炎霆伸手按亮床头灯,才发现林沅穿的不是睡衣,而是他的衬衫。 ??一头栗色褪去,长出黑色的头发乱蓬蓬的,又几缕垂搭在白净的额头上,衬得眉眼愈发秀气。 ??林沅琥珀的眼眸里倒映着灯光,比星辰还要耀眼。属于十八岁的青春鲜活,透着肆意与张扬。 ??他还年轻,可以任性妄为。还能够去体验错的,或对的。让人生更加跌宕起伏,浓墨重彩。 ??他也可以像同龄人一样,在这个繁杂的世界里跌跌撞撞,经历一段又一段旗鼓相当的感情,亲自体味人性的复杂与黑暗。 ??或许,会一次又一次跌倒后,变得成熟坚强。也可能,会伤痕累累,从此一蹶不振。 ??但在遇见炎霆的那一刻,这一切的可能性在还未发生时便已戛然而止。 ??炎霆向他敞开怀抱,为他阻挡住一切未知的危险。 ??炎霆三十岁了,走过的路比林沅要长,看过的风景比林沅要多。 ??林沅喜欢的东西,追求的爱好,甚至是固执的思想,在他眼中可能都是幼稚的。 ??相差十二岁的年龄,注定了他们不可能真正的心灵相通。想要长久的走下去,更多的其实是舍弃和包容。 ??以往,林沅从未深想过。 ??他觉得两个人互相喜欢就应该在一起,不喜欢了就分开,没什么大不了的。 ??谁也不能保证,自己一辈子真的只爱一个人。 ??但今天韩淼的一番话,给了林沅很大的刺激。 ??在这个复杂的社会里,两个人互相喜欢的几率太小太小了。